對於有人指,法庭頒布的禁制令,只是屬於民事案件的裁決,所以可以不理會,梁振英認為有關說法十分危險,認為會影響香港優良的法治環境。
梁振英指:「這個講法是十分危險的。大家知道很多金融的交易,簽了幾張紙就涉及到龐大的款項,如果大家有甚麼在簽了紙之後,有爭執的話要用法庭去解決。我們有良好的法治環境,大家都尊重法治,有獨立的司法機關,經過裁決之後,敗訴的一方要履行他的法律義務。這個完全是民事的訴訟。但如果敗訴的一方,他說因為這是一個民事案件,所以不履行他的法律責任的話,我們優良的法治環境,作為發展國際金融中心,商貿中心的重要條件就會失去。」